
[ 巨大的变化 东京电力公司(以下简称”东电”)福岛第一核电站事故引发了大规模损害,围绕这一大规模损害的巨额赔偿问题,日本政府将东电置于公共管理监督之下,于5月13日制定了”核电赔偿机构(暂定)”的大致框架。该机构是由包括政府与东电在内的10家核电事业体集资筹建的,该机构目的是在支付赔偿方面向东电提供支援。 一部分人认为东电正式置于国家管理的方案虽然也引人注目,但是,就算是实行国家管理,也只是局限于一时而已。之所以这么说,因为在以国家为电力事业核心的系统运营中,要拥有当事者的能力需要一段相当长的时间,比起这点,毋宁将从前一贯的系统运营交付给民间企业管理这个方法来得更为合理。所谓系统运营,是指高效地运营发电、送电、配电网络,能使需求及供给得以均衡,防止停电。 这一点与东电能否存续下去并没有太大关联。即便东电因为赔偿问题而导致经营破产,其他民间公司也可以继续东电的系统运营业务。像这样,电力事业维持民营形态这个大框架是不会发生变化的。但是这一点并不意味着电力行业应持续从前一贯的状态止步不前。以福岛第一核电站事故为契机,将有可能产生两个巨大的变化。... [阅读更多]